150几只品种猫走私安乐死,船长竟6万就交保?3个案例看:司法机关里需要改革的「多元心证」现象
刚过去的这个周末,150多只名贵猫咪因非法入境而遭安乐死,涉嫌走私的船长经检方传讯后,依《传染病防治法》以「6万元」交保。
前行政院秘书长被控收贿6,300万元等案,高院审理时虽採「实质影响力说」,认定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等罪而重判13年6月,併科罚金1,580万元。但经最高法院驳回,高院更审后,于今年6月宣判,索贿未遂无罪确定,公务员恐吓得利罪判4年10月、没收犯罪所得约「3,000万元」,仍可上诉。
一位企业家好朋友,为巩固经营权而长期买进自家公司股票;却因集团另家生技公司在公告重大消息前,仍有买进行为,而被依内线交易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,涉嫌不法获利约「83万元」。该案于2016年3月「爆发」,经过5年多的聆讯审理,于今年6月经北检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不足,以不起诉处分。
上述3案看似没什么关联,但会特别註明相关金额,就是要凸显司法机关对「犯罪意图」认定标准的「多元心证」。
猫咪走私行为绝对是有意为之,万一闯关成功,致使台湾狂犬病等宠物防疫破功,藉时恐怕会有成千上万的猫狗宠物被迫「销燬」,经济损失难以估量。以其刻意为之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如此巨大,交保金额却仅须6万元。
权力愈大,责任愈大,为害亦愈大。行政院秘书长权柄之大,若有意为恶,谁敢不从?检方虽以「藉势藉端」起诉,司法单位却不承认有所谓「实质影响力说」。以其造成的政风败坏、纲纪荡然,相对于付出的代价似乎不算昂贵。
集团企业买卖自家股票有诸多规范,但司法机关若不细究缘由,仅凭时间轴的关联和80余万元的可能不法获利,便见猎心喜,大动作调查侦办,缠讼经年,对当事人及其企业所造成的精神伤害及声誉耗损难以估算。轻率动用偌大司法资源侦查证据力薄弱的案件,日后再获不起诉处分,是否能达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?在现今错综复杂的社会、经济、商业环境中,主管机关内部是否有重复确认「无罪推定」与「微罪不举」等原则的机制?
任何组织都离不开「管理」,企业内有「产、销、人、发、财、资」等功能别的管理;即便是公务部门、非营利组织,也都有各自的管理专业。简言之,有人就会有组织,有组织就需要管理。资源有限,管理的要义就是将资源作最有效的分配;而对人的管理,则是透过规章制度,让组织的运作发挥最大的效率。随着规模的成长,组织的层级愈来愈多,必然要依位阶高低而赋权、分权、授权;同时,部分主管也要依所掌握的权力大小,承担起相对应的责任。
在这样的架构下,组织对内要贯彻分层授权、分层负责的精神;对外则由负责人概括承受组织的权利义务。即使如此,一旦发生事故,还是要以比例原则作为究责论处的依据。
以前述3案例的犯意而论,可粗分为无心之失与有意之恶;而其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程度或损害大小,也是显而易见。
去年初发生KTV大火的不幸事故,经过一年半的侦查、审理后,负责人最近再遭地院以罪嫌重大、有逃亡之虞,而再境管8个月。我们不讨论司法审理期间的案子,法院一定有其考量;只是不免令人联想到,许多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嫌犯,司法机关动辄以低价交保,或以「仍有教化可能」而轻判,不知又是基于何种考量因素?
企业友人每每论及此现象,一股社会「仇富」心态吹向行政、司法体系的寒意便油然而生。企业家或有钱人若涉及官司,在社会压力下,主管单位往往会课以更严苛的行政处分或刑责。过去是「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」,现在则是「老闆/富人涉法,先罪加一等」;甚至走漏侦查进度、放纵舆论未审先判,等到真相水落石出,就算当事人洗刷清白,名声和人生也已千疮百孔、难以回復了。
1、2千年前,未开化的部落出了大事,一定要推人出来扛责任,以平众怒。由于法治观念薄弱,造成不少冤案;又担心当事人家属日后报復,便採行连坐法、诛九族,以绝后患。听起来很落后,其实我们现在的心态并没有文明多少。法治社会讲究依证据办案,但是不时看到治安单位为求绩效,有2分事证便推论8分,甚至为抢声量,视「侦查不公开」为无物。而网路舆论更多是凭感觉公审、藉标题杀人;若进一步追问评论依据何在,不是「听谁说的」,就是「我以为」。
任何人犯错就应接受与犯行相符的罚责,但其家属是否与案件有关联,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才能判断,绝对不能拿彼此的关係大作文章,就草率认定涉案。尤其知名人士违法,在没有证据下,罪不及妻孥,不应直观式地将其家属视为同伙。如果集团企业父子都能为了抢夺主导权而反目成仇,同理,叔伯甥姪等亲戚的违法行为,又与这些知名人士何干?看证据说话很难吗?
凡事脱离不了比例原则,无限上纲地强调狭隘的「社会正义」,其实只是对特定族群的现代版猎巫,图的是一时情绪的渲洩,却难以伸张公理。司法不必在乎一时的民意风向,但也不能漠视民情脉动、违逆普世价值,更不能独立存在于有血有肉的真实社会中。期待我们能建立一个依证据说话的社会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;没证据、没把握的事,就闭嘴!政治人物如此,企业老闆如此,检调司法人员如此,舆论网红乡民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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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崇越科技共同创办人
郭智辉 博士